我沒有喜歡過嘻哈,雖然我是70年代出生、吸收8、90年代養分長大的社會中ㄐ。不過我從來沒有跟上這陣嘻哈風潮。我曾經擔心這是否代表某種心態的老化,但不論怎麼強迫自己,我就是沒辦法對那些談論著街頭槍殺的歌曲產生興趣,也沒辦法聽太久美麗過頭的轉音花腔。只有阿姆在MTV裡調笑Moby的時候,才會忍不住放聲大笑,看看他怎麼說媽媽對不起他。
誠品好讀(我知道這是個品味可疑的東西,但請原諒我生活的貧乏)裡,歌手大支倒是說了一句我沒想過,但其實很有感覺的談話:「…穿不對的衣服、販毒、砍人、混幫派、在街頭巷尾鬼混、被人看不起…這些嘻哈黑人在做的事情,在這裡都是台客在做…」很巧,同一時間電視上播放的節目,有個叫做潘瑋柏的歌手也正在談甚麼是嘻哈。他們談到尬舞、說起那一連串好像不是很必要的耍帥手勢,嘻哈突然變成了一種教條,只是天母美國學校附近的ABC們在比賽誰「學舌」的功夫比較棒。
我從來沒有喜歡嘻哈,所以我的腦子裡也挖不出任何經典考據、歷史源流的文章。我只知道,嘻哈裡的黑式語言一直都是一種秘密或公開的反抗,把來自西非的文法記憶嵌入美國的語彙與文化。如果嘻哈變成一種教條,一種抱拳捶著胸脯大聲喊「yo」的儀式。這真的能夠說是嘻哈嗎?
穿不對的衣服,在高級西餐廳裡連點五道不一樣的湯,或許才能叫做浪漫,才能說是嘻哈。
這篇的博士口吻好像一個 年輕博士的感覺
博士這時的心情可能很高中生吧
博士:
關於這個叫做潘瑋柏的歌手, 因為我公司的產品最近剛好在做他的合作宣傳活動,
所以我也”不得不”聽了一下潘瑋柏的歌.
我聽的第一首歌是”不得不愛”, 一開始唱我被嚇到了:
“這個歌手臉孔跟名字都像是男生啊, 怎麼有辦法用女生的聲音來唱歌?
這不就跟黃義達長得像孫燕姿, 有異曲同工之妙嘛? (大心)”
然後發現那個女聲不是他, 後面的RAP才是 😀
博士原文提到那個”連點五道不一樣的湯”的連結連到的是IMDB的李小龍網頁, 是哪部電影呢? 😀
燃燒年輕的油,
我…我從來也沒有覺得自己老!(逞強)
我只是單純地覺得,嘻哈不是應該更有戰鬥性嗎?我向來不是甚麼「文以載道」派,不過我覺得把嘻哈談成美形與帥氣的流行,似乎就變得一點意思也沒有了…嗯…
pachinko,
這不是電影啦,這是李小龍的小故事。他剛到美國時,不懂英文,點菜時就胡亂指了菜單上的幾行字。那個服務生也很壞心眼(或許只是不想惹麻煩?),竟然真的給他上了五道湯(他全點到湯了)。李小龍只好硬著頭皮全喝光。
簡單的來說,就是做了不正確的事。不過,與其模仿別人做正確的事,不正確也是一種帥氣啊。
GOOGLE曰:「其實嘻哈(HIT HOP)就是一種生活型態的統稱。」
相對於美國黑人嘻哈,我們可以自創:『台式嘻哈』,歌詞內容就用台客的黑話
來描寫台客一天的生活XD
會不會賣呢?不知道。
這世上很多事情都是難以預料的。(看著孔慶祥有感而發)
砍人混幫派都是台客在做?我呸……在台灣號稱念rap, hiphop之流大都是東施效顰之輩,在美國饒舌樂可以嬉鬧胡搞也可以談很嚴肅的事情,飄洋過海後有些人撿了別人掉的陰毛就自以為有根美國大屌然後當起了嘻哈客。
還有國語念rap實在難聽到爆,不如去聽校園瘋神榜的B-rap high school…
台灣如果要唱hip-hop,台語是很大的資源,還有那句髒話比「幹你娘」更能扯動台灣人的心靈?
可惜不知怎地,幾個搞台語rap的團不是曇花一現,就是從沒聽過。
前陣子聽到「鐵竹堂」,歌詞不但乾淨,而且空白,除了語調之外,感受不到任何憤怒,hip-hop精神何在?
「哈狗幫」是我比較喜歡的台灣hip-hop,至少他敢說實話,敢和台灣粉飾太平的流行樂壇對抗,光這點就很了不起,可惜現在不知到那裡去了。
t3712,
其實這就是我的本意啊XD
ykhuang,
其實該系列專題有些文章還滿好玩的,我覺得這句話很有感覺,是因為揭示了兩個重點。第一是嘻哈的起源是來自一個需要戰鬥的位置,是一個不被主流認為正確的身份。就好像黑人式英語相較於標準的上流英語,黑街的殘酷對比於中產的安逸。
不過,當嘻哈也開始出現所謂的名牌時(有些歐美的嘻哈品牌服飾也是相當昂貴的),這種來自街頭的戰鬥就開始商品。這裡不是要貶抑商品這件事,而是台灣(或甚至日韓也是如此)流行樂壇的嘻哈潮也只有看到這種商品的意義。所以一談到嘻哈之於一種生活態度,就變成比酷比表面的帥而已。
不論用國語用台語,用廣東話用普通話,應該沒有不能嘻哈的。大支這句話的意思不是貶低台客,相反地,他是在說:其實被所謂「時尚」或「上流」台灣所貶低的「台客」,才是真正站在嘻哈戰鬥位置的一群人。學著美國MTV裡的嘻哈明星駝背、用慢動作走路,不是嘻哈;是如何站在這個不正確的位置上對抗這個社會的主流價值,才能真正的嘻哈。
其實我不是真的沒在聽這種音樂,只是從來沒有真的喜歡而已。以後我想也不會。不過這種積極的正面意義,我覺得滿感動的 🙂
Xehovah,
糟糕,我話好像講完了…總之,我失眠一整晚,隔壁居然開始鑽洞,我死了我。
博士有感而發的,應該就是泛指這個資本主義社會習以為常將各式精神主義商品化,而消費者也習以為常的接受並追求這些商品的現象吧。
另一個強烈對比的例子,便是以對抗資本主義起家的切.格瓦拉,這個戴著貝雷帽,留著大鬍子的革命英雄,大概從沒想過在他身後,會有無以計數印著他肖像的資本主義商品泛濫於世吧…
「擁有了某種商品或配件,就好似具備了某種商品背後所代表的精神」,我想這樣的想法切中了這個速食的世界,也更擊中了台灣這個一切求捷徑的社會,當我看著滿街的名牌時,總會自我解嘲的想像著,也許那些東西的價值,來自於它「+10 to all」的屬性吧…XD
我很愛那個標題 [Taik]
好像在念 ㄊㄞˊ ㄎ(原諒注音文,不過這樣比較沒有顏色)
這是多麼美麗的巧合阿
博士
失眠到天亮然後被其他聲音吵得睡不下,確實令人憤怒、痛苦、無奈~
曾經失眠到清晨,想說天要亮了,我也快睡著了,忽然外面的鳥開時狂叫,從一隻solo到呼朋引伴大合唱,愛護動物的我當時真想把這些鳥頭通通扭斷….
咱對道地hip-hop的黑色美語沒法感應,只敢讚聲他們的編曲很正
倒對樓上的1些銘言愛不釋手,比方~
>>飄洋過海後有些人撿了別人掉的陰毛就自以為有根美國大屌
>>其實被所謂「時尚」或「上流」台灣所貶低的「台客」,才是真正站在嘻哈戰鬥位置的一群人
>>糟糕,我話好像講完了…總之,我失眠一整晚,隔壁居然開始鑽洞,我死了我。
Xehovah,
所謂的hip-hop精神簡單來說就是以音樂(嘴巴?)來宣洩對於生活的不滿,跟藍調音樂有著異曲同工之妙
台灣個人覺得比較棒的吸哈團體大慨就屬「鐵竹堂」、「哈狗幫」跟「麻吉」
鐵竹堂的新專輯什麼時候會出不清楚
不過熱狗在跟音樂季相關的活動中都會出現,新專輯則還在拖XD!
我是屬於70年代中葉的那一批
哈~
真是個很有歷史感的講法
無論是數字還是文字
算是聽著搖滾樂長大的吧
那是段青澀而不知如何自處的歲月啊
從歐洲合唱團開始威豹, 邦喬飛, 克魯小丑, 槍與玫瑰, NIRVANA….
到後來的OASIS, BLUR….
其中還有很多很多曇花一現的或苟延殘喘至今的搖滾樂團
如今都已淹沒在腦海的深處裡不復記憶
對照博士對RAP的講法
其實那時的搖滾樂對我也有相同的意義
宣洩, 吶喊, 反抗, 標誌著對自我全然的控制權
有趣的是我卻沒辦法喜歡RAP
RAP給我的感覺不像是個音樂
詞與曲的比例嚴重失衡
有時候聽起來像是在聽說書一樣
喜歡RAP的人請不要怪我
就當作是一個老男人的喃喃自語吧
我覺得大支說的(他是我國中同學耶XD)
是一種台灣過度崇洋的結果
一種反向於當時社會的情緒
隨著國際化的世界 傳散出來
大家學的不是Hip pop 精神 生活態度
而只是學表面 手勢 穿著…..
來突顯自己的不一樣 內心的不安靜
但是過頭了 就只是令人感覺是
“動物穿上衣服 就以為自己是人了” (Sorry 比喻太爛~__~)
所以更令人啼笑皆非
Lesson,
哈,沒錯,就是+10 to All…XD
NUT,
這個發音…誰先這樣用的我也不曉得,我是在濁水溪的CD上看到的。
失眠人,
天哪,你的行為跟我女朋友超像…我甚至懷疑你是不是假扮成我不認識的id來發言XD
她最近常常跑到窗台邊去嚇鴿子,讓我想要去買這本書送她XD
Kh`o,
這真是太巧了吧,我上一篇回文前,正在你的網站上看你的陳年發霉舊文乙隻。
不過你第三段quote好像有點殘忍…XD
墜落天使,
這些台灣藝人的歌,說老實話我實在都聽太少。
我常覺得這也是一種偏食,雖然一時間難改,不過每次去唱片行都會希望自己也能多花點預算在國片區…只是常常還沒走到那裡,就彈盡援絕了XD
NBB,
發言的同時,我正在聽Starlight Mint的演唱會…這才是我真正喜歡的類型….。
我以前有一陣子也滿愛聽Beastie Boys的,雖然他們是白人…而且好像黑人也不覺得他們是同一掛的。不過後來想想,我應該是因為他們的MTV太好笑才聽的吧XD
kevinsu,
哇,你有個名人同學呢 🙂
其實我這輩子最大的遺憾之一,就是我是個沒有同學會可以參加的人…至於這是為甚麼…改天再來哭訴好了XD
喔喔喔
這裡的人物都是大有來頭呢
我欣賞嘻哈歌曲裡的歌詞 他們想表達的東西
各位有沒有聽過大支的『台北七仔看啥小』
:大家都裝的很有水準,國語像主播一樣標準,不過會搶別人男人,我沒說是侯佩岑
http://www.hitoradio.com/news/6_1_1.php?news_id=1417
嘻哈參考
http://www.hitoradio.com/music/1e_1.php?topic_id=47
博士,
哈哈~偏食的狀況大家都有
老實說我是個滿嚴重的「外食者」XD!
話說回來
有多久沒真正沉沉穩穩的睡了一場好覺
睡覺似乎成為一種在異世界覺醒的時候了
說到連點五道湯
就讓我想起 好小子 的電影 (就是三個小孩為主角的武打戲)
我的淺見是,gansta rap跟hip-hop,應該分開來談。有些主流廠牌的嘻哈巨星喜歡裝出一副有在外面混過的樣子,結果碰到真正的黑道就尿褲子,連身上的刺青都被人踢爆是貼紙,沒什麼意思。
african americans在美國仍是相對弱勢,這是不爭的事實。hip-hop次文化在媒體的曝光率大增,純粹只是因為白人看見了其中的商機而炒作的結果,絕不代表非裔美人的翻身或平反,更不意味白人交出了唱片工業的主導權,大家不要太樂觀。
事實上,沒有藍調,哪來的搖滾樂?可是,早年有個叫Led Zeppelin的白人搖滾先驅,甚至公然剽竊美國黑人藍調作曲家的智慧財產權,略加修改之後據為己有哩!(很不幸地,Led Zeppelin還是我長期崇拜的對象) 從這個角度來看,搖滾的傳奇、光榮、商業成功云云,多多少少都是透過對黑人的剝削而實現的,而今日流行的節奏藍調只怕也好不到哪裡去。
就好像文化評論者John Fiske知名的牛仔褲類比:
廠商推出牛仔褲這種流行商品,消費者卻創造出「磨破」牛仔褲的流行來對抗賞味期限的限制;但是沒多久,廠商也跟著推出一出廠就磨破的牛仔褲,將這種對抗行為納入商業與流行的體系之內。
我覺得Hip-Hop之於此,也有類似的意思。處於不斷對抗與收編的過程(不過搖滾、或其他各種大眾文化也是如此)。所以,「站在不正確的位置」這件事情才變得如此重要。當檯面的台灣嘻哈客不斷教導大眾甚麼才是「正確」的嘻哈時,就只是單純消費嘻哈的商業價值而已。這是我的意思 🙂
並不是說ganster rap才是屌。事實上,我的意思正好相反。假裝自己是ganster才是問題啊,重點是那個不正確的服裝、不正確的位置。
各位前輩們,很不幸的,我也是個無知地少年來崇拜所謂嘻哈文化,還一度跟我爸媽辯論過,所謂嘻哈文化和黑人文化是天壤之別!所謂黑人文化是幫派、性、毒品…而嘻哈文化卻是RAP、街舞、塗鴉…..等,或許我根本沒有切中要點,但到底什麼事嘻哈文化?我不想要像你們說得一樣,擁有了某種商品或配件,就好似具備了某種商品背後所代表的精神!到底怎樣算是真正的嘻哈?沒有他們的環境,沒有同樣的遭遇到底怎樣事嘻哈?如果單單跳個街舞和喜歡那些節奏、服飾、裝扮….算是在追隨嘻哈嗎?我迷惘…..請各位幫我解答好嗎?
這是我的信箱:chris920219@yahoo.com.tw
感謝各位大哥哥!
哇你問題的質量很大啊~讓我覺得有點沈重XD
如果你是真的有興趣的話,假以時日,你一定會明白真的嘻哈的酷吧~現在你只需要忠於自己就好了,去買你覺得好看的衣服,去聽你覺得好聽的音樂,我想就很足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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